北京公司注销流程与条件
本文将详细说明北京地区的企业注销条件与注销操作流程。
北京公司注销条件
1.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;
2. 公司宣告破产;
3. 营业期限届满;
4. 公司章程制定的解散事由出现;
5. 公司合并、分立导致的解散;
6. 依照法律命令解散;
7. 公司被吊销或撤销后转为注销。
北京公司注销流程
1. 登报公告:于公司清算期内至工商局指定报纸刊发45日以上的注销公告。
2. 注销社保:经社保局核查无误后,获《社保注销通知单》。
3. 注销国、地税:自公司停止运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,并确保企业无拖欠税款。
4. 工商局备案:若挂牌时间达到45日,可至登记的工商局办理解除备案手续,收回营业执照及获得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。
5. 注销银行账户:持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户行注销公司的所有金融账户。
6. 注销印章:通过公安机关取消印章的法律效力。注意,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,注销印章均只撤销其法律效力,公司仍可保留或自主销毁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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